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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11月10日 星期一

百年孤寂──樂生療養院簡史

  這篇文章是很久以前寫的舊文,無意之間從硬碟內挖出來,其中有些尚未更新的條目就請自行參閱維基百科「行政院衛生署樂生療養院」。

圖一:樂生療養院院址與新莊捷運路線圖

一、關於痲瘋病,你要知道的是:


  痲瘋病(Leprosy)即癩病,是一種在未開發地區才容易看到的病(註一),已開發地區已經很難見到此病。痲瘋病的發病可分為三個階段,初期皮膚會出現白斑或微紅斑塊,斑塊上的排汗和知覺功能都會喪失。再來斑塊會發炎,因失去知覺所以不會感到疼痛,斑塊逐漸結痂增厚,形成一粒粒的突起厚塊和疤痕。最後患者的外觀會有極大的改變,如鼻子坍塌,指骨內縮。痲瘋病的死因常常是因為其他併發症引起,因為患者本身發炎腐爛毫無知覺,延誤診斷的時機,而且抵抗力減弱,更容易引起其他併發症。

註一:行政院衛生署,《痲瘋手冊》,民國84年


二、樂生療養院興建前的臺灣痲瘋病情形:


  西元1860年臺灣開港,外國傳教士開始進入臺灣建設兼傳教。最初以教會為臨時的醫院,後來因教會過於狹小無法容納日漸增多的病患,故另尋地方建設醫院。北、中、南部各有一座,分別是淡水馬偕醫院、彰化基督教醫院、臺南新樓醫院,而專門的麻疹病治療診門的成立時間則是西元1925年、1917年、1907年。三所醫院的門診時間都設於星期六,並沒有和清代一樣對痲瘋病患採取隔離措施,而讓他們可以自由進出醫院,代表這時期痲瘋病患還不是很多(註二)。 

表一:臺北馬偕醫院痲瘋病患就診人數狀況

  因為其他民眾害怕痲瘋病患到處走動,會將痲瘋病傳染給健康的人,故他們向醫院反應此情況。加拿大籍的戴仁壽(Dr. George Gushue Taylor, 1883-1954)在西元1925年接管已停辦六年的馬偕醫院, 並買下醫院後面的教堂,成立治療痲瘋病的專門診所。但上門求診的痲瘋病患日漸增多,門診已不堪負荷,故戴仁壽在西元1928年選定現樂生療養院的院址作為建院地點。

  不過在西元1929年時,總督府的衛生課突然出爾反爾,選定此處作為政府樂生院的地址,勒令戴仁壽將病院遷往他處,後來戴仁壽在淡水八里選定地點,卻遭到當地居民的反對。後來戴仁壽求助於總督府,才終於得以興建,完工後名為「樂山園」。西元1940年,戴仁壽因太平洋戰爭爆發而離開臺灣,四年後樂山園的所有病患被遷移至樂生院。樂山園則由日本政府接收,作為彈藥儲存地和松山療養院轉來的精神病患收容所。

註二:陳威彬,《近代台灣的癩病與療養─以樂生療養院為主軸》,頁17


三、樂生療養院的前身:


  上述提到,其實早在西元1927年,臺灣總督府就打算建造一座樂生院收養痲瘋病患,樂生療養院的前身「臺灣總督府癩病療養所樂生院」便於西元1930年10月完竣,12月開始正式收留痲瘋病人。

  樂生院成立的背景不外乎以下兩點:一、痲瘋病是未開發地區的象徵,而日本在明治維新後奉行全面西化,而痲瘋病對日本政府而言是恥辱的、不文明的象徵,在有礙對外國形象之下,日本政府開始在西元1897年透過徵兵人口普查,以檢查痲瘋病患者的數量,並在西元1907年正式頒布「癩預防法」,透過興建各地數目不一的痲瘋病療養所,對痲瘋病患者採取隔離政策。樂生院的第一任院長上川豐曾經提過:「樂生院的使命便是要消滅癩病,使日本成為一個真正的文明國家。」(註三)


  二、日本人擔心臺灣人會對在臺灣興建醫院,成立痲瘋病門診的外國人產生好感,所以在戴仁壽要興建療養院時,總督府的態度才會有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。

  建院之初期,只有男女浴室一間、治療室一棟、病患住宅三棟、廚房一棟,而患者宿舍四周為了防止病患逃跑,在牆上架設了鐵絲網,直至西元1933年才撤掉鐵絲網,改以單一出口的警衛室監視出入人員。樂生院在西元1931年才慢慢展開擴建,新增屍體解剖室、手術室、禮拜堂、自來水設施等。由於痲瘋病治療的完全隔離,以及痲瘋病在當時無藥可醫治痊癒,進入樂生院就像進入監獄或被判了死刑一樣,患者只有進而無出(除非變成了冰冷屍體)。樂生院歷年的人數異動上,充分表現出病患無法忍受和社會隔離的生活,或是當時檢查不嚴格而產生的病情誤判,在人數異動上最大宗為因病死亡,而逃跑和檢查錯誤而出院的人數分佔二、四名(註四),其中逃走的不只是臺灣病患,也有日本病患。在院內有將棋、球類運動、布袋戲和電影供病患打發時間,有病患也會自己種蔬菜、寫書法、畫畫、養雞豬等。院方也會教育病患學習日文,不禁止各類型的宗教信仰。樂生院成立後,除了和其他基督教醫院互相競爭痲瘋病患者外,樂生院更被總督府拿來當作皇民化運動宣傳的工具。

註三:上川豐,《樂生院の使命》,台灣時報,頁3
註四:《樂生報》,昭和十五年,頁39

圖二:1940年臺灣總督府樂生院配置圖

四、國民政府接收臺灣後的樂生療養院:


  西元1945年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,臺灣被國民政府接收,而「臺灣總督府癩病療養所樂生院」也自然被臺灣省衛生局接收,並將院名改為「臺灣省立樂生療養院」,任命賴尚和博士為臨時院長。國民政府遷臺時,也將遷臺部隊中身染痲瘋病的軍人給一併帶過來,致使樂生療養院在接收後不久病患人數便突然激增。在治療痲瘋病的藥物不斷推陳出新,而藥效也越來越好的情況下,使得痲瘋病患不需要再接受「終身」隔離治療,痲瘋病患終於可以回到家中。西元1962年以後,國民政府便下令不再對痲瘋病患者執行強制隔離(註五),在療養院接受治療的痲瘋病患在證明已經沒有傳染性後便可離院,不過仍然要接受衛生署的定期追蹤。

  然而,在當時社會的普遍心態下,對已經有藥可以抑制的痲瘋病仍然是抱持著恐懼的心態(就連院內的醫護人員態度都是如此,他們將全身包覆的密不透風,只留一雙眼睛;沒有醫生願意進駐樂生療養院等行為表現)。一般的醫院診所碰到痲瘋病患都不太願意進行治療(註六),連相關法規都展露出對痲瘋病患的歧視:「非開放性癩病患者,如有變形、畸形或創口殘留者,不得從事餐飲業或其他與大眾衛生有直接影響之行業。」(註七)受到社會大眾異樣眼光看待的痲瘋病患,就算痊癒後走出了療養院,人生並無因此海闊天空,社會普遍的觀感壓力迫使他們東躲西藏,最後不得以還是得回到樂生療養院,病患只能躲藏在樂生療養院的屏護內互相扶持,抵抗社會大眾投以之歧視。

註五:潘佩君,《樂生療養院院民面對搬遷政策的主體性研究》,頁13
註六:《臺灣省立樂生療養院二十五週年特刊》,頁35
註七:臺灣省癩病(痲瘋)防治規則第五條,中華民國70年5月5日


圖三:臺灣省立樂生療養院平面圖(民國55年)

五、樂生療養院被迫遷址的紛爭:


  早在西元1986年政府發布「臺灣省加強癩病防治十年計畫之後續計畫」就提到,樂生療養院將在西元2006年完成階段性任務而關閉,剩餘的痲瘋病患必須交由其他慈善團體照顧。不過在捷運新莊線劃定的情況下,樂生療養院要轉型成為新莊迴龍地區的區域醫院;然而這讓樂生療養院院民相當不滿,他們認為他們的權益已經被瓜分成兩半,只能躲在醫院後半部進行見不得人的醫治行為。

  西元1994年,臺北捷運局在徵收兩處土地(一塊在輔仁大學後方、一塊在軍事基地)時,都遭到當地居民強烈反對;故看上了當時只有五百六十一名病患,院區面積卻有將近三十公頃左右的樂生療養院,以作為捷運新莊線的機廠所在。附近居民要求政府只能徵收樂生療養院的公有土地,而不能將腦筋動到他們的私有土地上頭來,最後樂生療養院的土地以都市更新計畫的名義被強制徵收,樂生療養院被迫得遷址。當初院方和捷運局協商的結果是,樂生療養院願意撥出前方的土地約百分之四十;但是在徵收過程中,捷運局卻玩起數字遊戲,結果就是樂生療養院的實際持有土地只剩下約四成不到。樂生療養院的院民試圖反抗,而捷運局和院方卻只希望病患盡快搬走。在兩次混亂的遷移下,最後捷運局才替這些病患搭蓋鐵皮屋,在這一連串的決策過程中,病患因缺乏社會資源的協助,只能凡事乖乖的按照捷運局的安排,許多病患在匆忙搬遷的過程中造成了身心俱疲,甚至有因痲瘋桿菌而失明者,或是自行搬運行李而受傷者,鐵皮屋的設計也完全不符合這些病患的生理需求。這些人的遭遇並沒有人同情它們,包括臺北捷運局。

圖四:臺北捷運局徵收樂生療養院土地之情況

  樂生院民的不滿達到了最高潮,當乞求天助、人助都石沉大海之際,倒不如自立自強。於是在西元2002年成立了「保護新莊老樹樂生聯盟」和「青年樂生聯盟」等六個團體,在西元2004年這些團體改變了方向,訴求從關懷樂生古蹟轉變為關懷樂生院民,院民才得已將獨自吞忍已久的痛苦心聲傳達給這些外來團體知曉;而人權團體和樂生院民正式連結是在西元2004年9月,日本學者和律師團進入樂生療養院探訪,臺灣人權協會才正式提出樂生院民和人權之間的法律概念。在同一時間,樂生外來團體組成的聯盟和文史團體合併,形成「搶救樂生聯盟」。西元2004年9月在中國時報出現的標題(註八),將原來屬於樂生療養院院民內部的封閉問題和抗爭,搬上了社會檯面,把人民觀感和抗爭畫上等號,並相互連結。而樂生療養院病患的「病、老、殘」形象也透過傳播媒體的力量感染到人民的同情意識之中。

  西元2005年7月,新醫療大樓落成,院民和院方、捷運局的抗爭進入了新的階段。7月21日在中山堂由院方舉辦的搬遷說明會,院民針對三點對院方質疑:搬遷計畫的內容、搬遷補償金的發放規定(這尤其重要)、不願搬遷的病患的處置方式。在會議中大約有一半的時間都在討論搬遷補償金的問題,接著才是新醫療大樓的生活情形,和不搬遷者的生活和醫療照顧。樂生療養院的院民搬遷情形已經和過去相差甚遠,主要得利於社會的關注和壓力(外來團體的旁聽、立委的監督、媒體記者的採訪),讓院方不得已和院民進行協商,提供改善利多以符合院民的需求。

  所有院民都重新評估搬遷與否,畢竟這次是由國家出面擔保他們的餘生歲月;不過院民搬遷後舊院區除了古蹟維存的喝阻力外,再也無法阻止怪手的入侵,舊院區一塊被挖空,破壞山上地形的水土保持,院民勢必又得再度被迫遷離。院方也期待著院民的遷移,因為院方身上背負著當地居民對新醫院和捷運線通車後的引頸期盼。西元2005年8月,已經有一些院民遷往新大樓,樂生聯盟和當初成立的院民自救會的「拒絕被迫搬遷,保護樂生古蹟」的立場已逐漸站不住腳。

圖五:被挖掉一片山坡地的舊院區

  至此至今,樂生療養院的爭議尚未完結,西元2007年曾經因為臺北縣長周錫瑋的一句「強制拆除」的指令,而又讓樂生療養院再度成為鎂光燈的焦點,文建會暫定樂生療養院為古蹟的時效已過,政府、院民(社會)、在地居民這三方又將再度為這個已經走過七十餘年的建築角力拔河。

  背負著沉重使命的樂生療養院步伐,不只是過去、現在,還是未來,都仍需持續地獨自走下去。

註八:《帶著殘肢病軀,痲瘋老人振臂高唱日語版樂生院之歌,展現決心》,中國時報,2004年9月19日

表二:樂生療養院歷年大事紀

六、參考文獻:


陳威彬,《近代臺灣的癩病與療養──以樂生療養院為主軸》,國立清華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,民國89年
陳歆怡,《監獄或家?臺灣痲瘋病患者的隔離生涯與自我重建》,國立清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碩士論文,民國94年
潘佩君,《樂生療養院院民面對搬遷政策的主體性研究》,國立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碩士論文,民國94年
呂方妮,《以閒逛者之眼論樂生療養院的集體空間記憶》,東吳大學社會學系碩士論文,民國96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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